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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胸科医院新建液氧罐储存站工程项目(二次) 公开议价公告

202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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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河南省胸科医院新建液氧罐储存站工程项目(二次)。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医院新建液氧罐储存站。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316068.58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议价公告发布之日后报名截止之日前。

(三)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8日,每天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河南省胸科医院招标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在郑州市设立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

(3)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4)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完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7)信用查询记录;

(8)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验证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议价公告在河南省胸科医院官网和院内公示栏内发布。

七、公开议价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事项

联系地址:河南省胸科医院招标办公室(郑州市纬五路一号)

邮政编码:450008

联 系 人:李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662712,0371-6566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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